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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hù)貢r間12月15日,在弗洛伊德案的聯(lián)邦民權案件辯訴聽證會上,明尼阿波利斯市前警察德雷克·肖萬對他侵犯了喬治·弗洛伊德公民權利的聯(lián)邦指控表示認罪。
作為認罪協(xié)議的一部分,肖萬還承認了他曾在2017年侵犯了一名14歲黑人男孩的公民權利。法庭文件顯示,肖萬在逮捕該名男孩的過程中,在男孩沒有抵抗的情況下對其施暴。目前尚不清楚檢察官是否會因認罪協(xié)議而撤銷肖萬侵犯14歲黑人男孩公民權利的指控。
因肖萬殺害弗洛伊德而被判二級非故意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過失殺人罪,聯(lián)邦檢察官建議,對肖萬判處最高25年的監(jiān)禁。
據(jù)悉,肖萬的認罪意味著他不會在明年1月接受審判。根據(jù)明尼蘇達州的法律,認罪屬于良好行為,肖萬預計僅需要服刑15年左右,同時他還有資格在服刑7年半后獲得監(jiān)督釋放,這意味著肖萬的實際刑期僅為約6年零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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