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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典案例:2010年浙江一樁因禽獸父親導致的家庭倫理悲劇

說起父親是一個什么樣的形象,很多人會想到“可靠”“慈愛”或者“無所不能”的詞上,可對于家住浙江今年才十幾歲的小穎來說,她卻只能想到“可怕”“兇惡”以及“痛苦”這一系列的負面詞語,因為在她的心里,父親就等于噩夢。

小穎的這場噩夢是從九歲的時候開始的,在那之前,她也一直以為自己的父親是可靠的,即便他脾氣有點暴躁,但是小穎也是愿意親近她的,可是沒想到父親卻辜負了她年幼時所有的信任,趁著小穎不懂得什么是男女之情,強行對其做出了禽獸般的事情。

談起那一次小穎還能回憶起那天晚上搖晃的吊燈上那不斷扇動翅膀的飛蛾,她覺得自己就像是那只蛾子,那么傻,還以為父親就是在和自己玩游戲,還以為自己的父親真的是很愛自己。

那天晚上之后,只要母親不在家,小穎就會被父親要求一起做游戲,整個過程對于還沒有發(fā)育完全的小穎來說是極其痛苦的,但是她卻只能強忍,因為就算她反抗,父親也并不會就此善罷甘休。

每次完畢,父親韋某都會特意囑咐小穎,要其不要告訴別人,不然父親就不會喜歡她了,有的時候,韋某還會特意給小穎一些獎勵。為了能夠得到父親的疼愛以及獲得獎勵,年幼的小穎還真就沒有將事情往外傳。

之后隨著小穎的逐漸長大,她也漸漸明白了自己父親對自己所做事情的含義,她開始反抗拒絕,韋某也察覺到了自己大女兒快要脫離掌控了,于是他便威脅其將秘密埋藏在心中,其實就算韋某不威脅,小穎也不會往外講,因為她實在是難以啟齒,只愿意將這個噩夢深埋在心底。

原本小穎以為所有的一切都不會再上演的時候,她卻驚奇地發(fā)現(xiàn),自己的父親竟然并沒有停手,而是將魔爪再一次伸向了自己的兩個妹妹,原本兩個妹妹是在老家讀書的,韋某為了自己的私欲,將她們接到了身邊。

一開始的時候,小穎還為自己能夠和妹妹一起生活而感到開心,在察覺到父親的用意之后,她徹底慌了,她想盡一切辦法想要阻止自己父親的行為,但是還只有十來歲的她又怎能阻止,母親也因為工作原因經(jīng)常加夜班,似乎只要一到晚上就讓父親有了可乘之機。

小穎沒有辦法阻止,看著自己兩個妹妹一如當年她一般天真的臉,她決定不再懦弱,也不再隱瞞。2010年,她在做好一切心理準備之后,將所有的真相告訴給了自己的母親,小穎的父親不配當父親,但是她的母親卻是好的。在聽到這個事情之后,小穎的母親緊緊地抱著小穎,一邊悔恨自己沒能早點發(fā)現(xiàn)丈夫的獸行,一邊心疼女兒的遭遇,在思考了許久之后,她選擇站在自己女兒的這一邊,帶著小穎就去了和當?shù)氐木帧?/p>

親生父親QJ自己的親生女兒,并且受害者還不止一個,這個案件將辦案民警都驚呆了,因為即便是“身經(jīng)百戰(zhàn)”的他們,也沒有遇到過如此荒唐的案件,在母親和民警的協(xié)助下,小穎說出了所有的真相。

警方對小穎的兩個妹妹也進行了一番詢問,當然在整個詢問過程中,警方考慮到了孩子的心理問題,問的問題都比較委婉。但是孩子的回答也足以證明整個案件的真實性,孩子一般是不會說謊的,他們也根本就沒有必要編造這個謊言。

小穎也將自己之前偷偷藏下的證據(jù)交給了警方,警方在經(jīng)過一系列調(diào)查之后,將韋某抓獲。起初韋某并不承認自己的罪行,他對警方解釋說小孩子喜歡亂講話,還稱是自己對孩子太嚴格了,這才導致孩子叛逆。

而當警方將所有的證據(jù)都丟在了他面前的時候,韋某呆了一下,似乎是知道自己沒有辦法辯解了反倒是開始強詞奪理,稱這是自己的家事,就算是警方也沒有權(quán)利干涉,也就是變相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面對韋某的無理狡辯,警方卻根本沒有理會,因為無論是私事還是家事,只要觸犯了法律,統(tǒng)統(tǒng)都要接受司法機關的審判,家庭親屬關系并不是其肆意犯罪的理由,即便是一家人,每個人依舊還是獨立的個體,有著自己的個人權(quán)利,當個人權(quán)利被侵犯的時候,被侵權(quán)人就有權(quán)利給自己討回公道。

韋某已經(jīng)構(gòu)成了犯罪,他的刑事處罰是無可避免的。韋某的行為受害者中有兩名為未滿十四歲的幼女,而另一名已經(jīng)滿了十四歲的受害者,本身也是在九歲那年就已經(jīng)遭到了QF。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如果在QJ案件中,受害人為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依舊以QJ論,但是在相應的處罰程度上應該要從重處罰,原本該罪行的懲罰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光是受害者是幼女這一條直接讓其刑法基點提升到六七年以上。

再加上韋某屬于多次犯罪,且受害者達到多名,情節(jié)惡劣,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影響,并且對受害者的心理造成了嚴重的損傷,再加上受害者自身身份的特殊性,韋某的情節(jié)當以極其嚴重來進行處罰,應當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進行判決。

虎毒尚且不食子,韋某卻對自己的孩子做出這種獸類都不會干的事情,他實在是不配為人之父。而對于這三個遭受到自己父親傷害的孩子,筆者希望他們能夠早日走出這段噩夢,畢竟未來的人生還很精彩。

關鍵詞: 個人權(quán)利 沒有辦法 有期徒刑 社會影響

責任編輯: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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