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紀都可以當我爸了,沒想到他居然這樣…”近日,有網(wǎng)友披露一起令人惡心的猥褻案件:網(wǎng)友爆料顯示,在7月8號的晚上發(fā)微信叫我出來,以工作為由,然后就叫我去辦公室,我就覺得他可能是有工作上的事找我嗎?首先是把辦公室打開,然后就開燈讓我坐在椅子上面,然后他就把門反鎖,燈也關了,然后就首先是坐在我扶手旁邊,然后我覺得這樣不好,然后他就我就站起來了,然后他就把我抱在他身上,抱得我很緊,然后我想掙扎也睜不開,然后他就開始摸我胸,摸我腿,還要還要親我,然后還把臉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就跟他說這樣是不對的,因為我平常叫他叔叔嗎,我說這樣是對不起嬸嬸的,然后他就說要不就去江邊聊聊,這就是大概的事情…(素材來源于網(wǎng)絡,筆者稍作整理)
1.有些人那真的是披著羊皮的狼!人前一套人后一套,面對比自己弱的人居然是如此思想齷齪,利用所謂的談工作的機會,對女下屬上下其手,實在是太惡心…
2.本案中,其實從法律角度分析,涉事男主管的行為可大可小,以所謂的談工作為由,將女網(wǎng)友控制在工作室內,違背對方意愿對其上下其手,有些行為不僅不道德,輕則涉嫌治安違法重,則涉嫌刑事犯罪了。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涉事男高管類似行為有可能屬于一般的違法行為,也有可能屬于強制猥褻罪,關鍵在于是否使用暴力手段,違背對方意志,如果涉嫌使用暴力手段了,總有可能構成強制猥褻罪了;當然,在此過程中,如果有發(fā)生性關系為目的的話,也將評價為強奸罪了。
本案中,由于男高管的侵害行為是親吻和摸抱、摸胸、摸腿,但沒有進一步的“親密舉動”,這屬于對女網(wǎng)友的猥褻。雖然都是違背受害人的意志,但跟強奸罪的性質不一樣,所以其行為只是一般違法,應當給予治安處罰。
也就是說,從本案的認定來看,男高管利用工作便利,以談工作為由控制女朋友,并對其上下其手,其行為還沒有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應該是被認定為一般的猥褻行為。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這樣來看,對于男高管來說,即使只是治安違法行為,最高可能面臨10日的行政拘留。
其實,如果南高管涉嫌使用暴力、脅迫手法,有可能屬于強制猥褻的話,就構成刑法上的罪名了,要追究刑事責任,長則面臨有期徒刑短則面臨管制或者拘役。
3.其實,除了追究男高管治安違法責任之外,作為被害人也有權通過民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眾所周知,作為個人,享有名譽權、隱私權。本案中,男高管未經(jīng)被害人的同意私自親吻,無疑侵犯了隱私權,屬于臭名昭著的性騷擾。
那么何為“性騷擾”?
我國《民法典》第1010條給出了答案,只要是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換句話說,本案中,男高管實施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性騷擾,受害人有權要求行為人賠禮道歉等。
其實,現(xiàn)實生活中,被“性騷擾”后絕大部分人會選擇沉默,而往往沉默后的內心負擔更重!正如小律所提醒的,在這提醒女性朋友在受到傷害時要智取,安全的情況下保留證據(jù),第一時間報警。讓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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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上下其手 違法行為 強制猥褻罪 有期徒刑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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