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意識到行為不妥了,當時就關閉的直播工具…”近日,上海嘉定,當地警方披露一則男主播假扮小姐姐混入女浴室的消息引起社會關注。據警方通報,李某是一名網絡主播,當天直播時打“PK”輸了,便按照事先約定接受“懲罰”:換上女裝偷偷混進女浴室。本想繼續(xù)直播“懲罰內容”,進入浴室后的李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立刻關閉了直播間。在女浴室內,他盡量避開其他女顧客,想要瞅準時機逃離,但是王女士發(fā)現棕發(fā)“女子”行為怪異,不僅遲遲未見其更衣,而且似乎很是怕生。除了自顧自低頭玩手機外,自始至終都與其他女顧客保持著距離。
之后未過多久,這名棕發(fā)“女子”默默離開了浴場。但王女士越想越覺得可疑,遂追上該名“女子”,并要求對方摘下口罩辨明身份?!芭印痹具€想擺脫逃離,可幾番閃躲下眼見是逃不開,于是只得摘下口罩坦承了自己實際是個大男人。目前,李某因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已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罰款…
1.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李某行為確實夠奇葩的,為了漲粉絲居然作出這種下作的事情來,而結果竟是讓自己受到了警方的行政處罰,不過,對警方的處罰,很多網友覺得處罰過輕。比如說,在新浪微博相關的新聞報道評論區(qū),“罰款?”“難道罰點錢就了事了?”類似的質疑聲不在少數。
2.實際上,從法律角度分析,由于嫌疑人李某只是簡單潛入女浴室,并沒有實施直播行為,客觀上沒有到賬相關人員因素泄露,當地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適當。
具體來說,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本案中,從警方公布的案情看,主播李某進入浴室后關閉了直播間,就屬于典型的“偷窺他人隱私的”行為。
當然,當地警方對李某只是進行治安處罰可能考慮以下因素:第一,主播李某尚未進行實質性的直播,社會危害程度及后果是可控的,且有一定的自首情節(jié);
第二,主播李某被發(fā)現時,能夠如實供述,沒有逃跑,配合報案人等待民警到場,也有悔過之意。
其實,正如網友指出的,此番若非李某醒悟得早,及時終止了違法行為,如果繼續(xù)直播,那其必將面對更嚴厲的懲處,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比如說公民個人信息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或傳播淫穢物品罪。
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例,事實上,根據我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所謂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是指以公開的或半公開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廣泛散布淫穢物品的行為。其實,《關于辦理利用互聯(lián)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1號)第一條規(guī)定,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lián)網、移動通訊終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注冊會員達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注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七)數量或者數額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嚴重后果的。
也就是說,在本次事件中,如果李某實施了現場直播,造成了直播平臺的大量圍觀,獲得了較高的點擊量或打賞,就達到了犯罪標準,比如說,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或者獲取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則李某涉嫌“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3.其實,除此之外,從民事侵權角度分析,對于包括王女士在內的受害者可以考慮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要求主播李某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同時,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guī)定,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也就是說,本案中,根據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浴室受害者可以要求王某承擔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非損害賠償類責任,也可以要求王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在本案中,李某及時關閉了直播,浴室畫面未在網絡傳播。如果對浴室的情況進行了直播,網絡直播平臺可能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出現不少類似案例,某些網紅主播為了博取流量,低俗直播,侵犯個人隱私,污染網絡生態(tài)環(huán)境?,F在網絡平臺直播亂象需要有關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同時,根據不同的情節(jié)及危害程度,進行相應的懲處,行政手段包括:關閉平臺或行政處罰等,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當知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李某作為成年人,其實應該知道什么該做、什么該說,也必須為其行為承擔應有的責任,罔顧法律準繩、試圖挑戰(zhàn)法律權威的結果,只會讓自己受到法律的懲罰。
責任編輯:Rex_01